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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物品损坏、申通物流快件丢失 皆拒绝赔偿

发布日期:2012-2-27 来源:网络信息

    (创想商务)2012年2月2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接到网友对EMS和申通物流的投诉。

  案例一:喜小姐投诉中国邮政货品损坏

    快递员拒绝验货运单号:ED336003041CS,第一次快件寄到,打开后物品损坏,ems公司以已签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并说物品内部损坏与他无关。于是我们自己花运费与寄件人协调,重新寄来新的邮件。快递员拒绝收件人先验货,若不签收不能开件,遂强行将快件带走。

  案例二:王先生投诉申通物流丢失快件

    物流号:468304221789。寄件人由20号寄出两部4S手机,一部发往浙江的舟山区域,一部发往宁波。由23号晚上,舟山一部4S已成功收到,可寄往宁波的却迟迟没有到,便四处打快递公司咨询,快递公司开始说已经在发往杭州的路上,说第二天就可以到了。

  再等到第二天,便重复打宁波地区快递公司,宁波地区说没有到,也没有我所说的货源,叫我联系杭州,杭州区域又说没有收到这个货源,叫我联系无锡地区,无锡说已经邮寄出去,已经在路上,后来过问几番,说东西没有邮寄,再三找理由推脱,叫找江苏宿迁发件部门,发件部门说已经发生出去,不受理此事。

  第三天,继续打电话询问,说东西确定丢了,并不赔偿,说找投诉部门,投诉部门进行投诉后,也无人受理,说东西丢了就是丢了,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找了无锡的监控,发现只能看见扫描此包裹的两只脚,却看不见人,可是邮政明文规定,监控必须要全面,可见申通为了丢失文件也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措施。

  据了解,网络购物市场发展迅速,各大购物网站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抉择,随之而来的网购投诉与日俱增。因此,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有关协会、机构发起的“2011-2012年度中国网络购物网站排行评选活动”应运而生。

  本次活动通过网友投票、媒体评审、专家评定、综合评分等一系列科学调查与评选方法对京东商城淘宝网凡客诚品走秀网苏宁易购乐淘网等全国十二类、数千百家B2C企业进行最终评定。评选结果与榜单将在《2011年中国B2C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中予以发布,活动火热报名中。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快递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同时也给物流带来巨大压力。因为快件丢失、包裹延迟送达、拒绝先验货后签字、擅自让别人代收、服务态度恶劣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EMS、韵达、优速、中通、申通、圆通、汇通、敦豪DHL、联邦Fedex、TNT、UPS均遭到过消费者投诉。有专家表示,快递乱象折射出网购监管真空,要根治快递业的种种恶劣行为,还须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管调控。(编选:创想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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