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想商务) 新京报讯 (记者 陈博) 王先生和吴女士夫妇曾经营一家淘宝网(微博)店,累积经营流水额超百万元。夫妻离婚后约定,网店归男方所有。
日前,王先生起诉吴女士,要求法院判决前妻返回部分钱款并将网店“过户”到自己名下。
昨日,朝阳法院审理此案时,吴女士称,因遭家暴和胁迫才承诺网店归前夫。
据悉,本案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分割虚拟店铺财产纠纷的案件。
庭审时,王先生称,2008年,他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网店,卖奶粉和化妆品等。网店是用前妻吴女士的名字实名注册和认证的,并关联了支付宝(微博)、手机、银行卡和客服等相关工具。去年11月,夫妻离婚,约定网店归男方。但离婚后,吴女士将网店、支付宝等密码变更,并从账户提现至少110余万元。
王先生起诉吴女士,要求返还90万余元,并将网店实名变更到自己名下。
吴女士的代理人称,吴女士因遭遇家暴要求离婚。网店归男方的协议,也是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写的。
吴女士反诉王先生,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网店归属的约定,并判决王先生支付相关钱款。
因双方争议较大、证据不全,法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后择日继续审理。
■ 追访
淘宝:网店“过户”需实名制
据悉,王先生和吴女士争议的淘宝网店,已有两颗代表信用等级的皇冠,交易流水额较大。王先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网店及支付宝账号被暂时查封,无法交易。
淘宝公司就争议网店答复法院称,由于网店信用非常重要,所以实名制店铺不能转让。否则,网店信用的参考价值就不存在了,对消费者不利。如果法院将网店判决给王先生,需要按照实名制的标准“交接”,淘宝公司安排专人协助操作,王先生可用实名制支付宝账号进行变更,设置新密码,吴女士则不能再登录。(编选:创想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