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规范》提出的冷静期制度是推荐性的,并非强制要求。但一些商家也担心此政策被竞争对手利用,女性时尚美妆限时折扣购物平台“聚美优品”副总裁阚洪岩担心,虽然以消费者的诉求为第一要求,但“无理由取消订单”有可能导致企业遭遇来自竞争对手的非常规手段、恶意竞争,甚至加剧部分用户不负责任的购买与退换货行为。
不同类型的电商也表现出了不尽相同的态度,同为B2C电商也有两种态度,一些网站之前已开始实施无条件退款,美团网表示“美团网的7天未消费无条件退款,就是为了让消费者有足够的冷静期。”阿丫团也表示“新规从更大层面上对团购和网购网站进行了限制,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不符规定的小网站的消失,能为消费者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也使行业内的正规网站少蒙冤。”
但一些涉足奢侈品的B2C企业因为产品的特性,对这一规范会比较慎重,因为商品一旦被拆开,商品难以进行二次销售,如果实行无理由退款对平台的影响将比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C2C这类小卖家对此规范的争议是最大的,一些店主表示,本来就是小本经营,销售价格已很低,利润空间已很少,如果冷静期制度实行后,是否会增加买家故意退货的行为,从而给卖家造成损失。而对于类似手机这种价格对市场极敏感的网店,很可能受价格在递货退货过程发生变化,极易引起冲突。
深圳电子商务分析师王青海认为,“《规范》对电子商务可起到促进作用,毕竟现在网购诚信、质量问题相当突出。对大型B2C商城来说,影响有限,这些商城有条件去让消费者无理由退款、退货,但是《规范》对中小网商和C2C卖家来说却是致命的。”
此外,《规范》只是鼓励设置冷静期,具体时间范围未加限定,这也是一个潜在的问题。此外,在冷静期内,如果消费者行使反悔权,但是商家已经发货,那么来回运费该谁承担,也应规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