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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争取将《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发布日期:2011-12-21 来源:网络信息

(创想商务)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昨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说,商务部将积极争取把《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列入明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使网络购物纳入法制化轨道。

常晓村介绍,网络购物发展很快,已成为扩大消费和拉动内需的重要途径。目前网上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认真规范。他介绍,《网络零售管理条例》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机制完善、各方权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常晓村同时指出,为加大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的法律惩治力度,商务部将继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主要包括细化目前不太明确的表述,研究增加刑法威慑力,调整罚款规定,研究损害赔偿力度等方面。

他建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有效衔接,应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联席会议,形成综合执法、联合办案的制度,搭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信息互通平台。

针对近期发生的“淘宝”事件,常晓村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希望淘宝网的主办方能认真听取大家的诉求,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希望广大表达诉求的企业要建设性地、合理地、依法地表达诉求,不要有一些过激行动,应避免矛盾激化。(编选:创想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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